经过不懈的努力,长江岩土工程总公司(武汉)于2017年10月喜获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、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资质证书。
根据住建部建市[2014]159号《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》:
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承接工程范围:(1)城市道路工程;单跨25米以下的城市桥梁工程;(2)给水厂、污水处理工程、管道工程;(3)城市生活来及处理工程;(4)地下交通工程(不含轨道交通工程);(5)城市广场、地面停车上硬质铺装;(6)单项合同额2500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。
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资质可承接污染修复工程、生活垃圾处理处置工程的施工业务。
在院总体发展战略指引下,两个资质的获得,丰富了岩土总公司的专业与业务发展领域,可抓住“城镇化”、“长江经济带”、 “修复长江生态环境” 等历史契机,以水利水电工程施工适当延伸,拓展市政公用工程和水生态环境市场工程总承包市场,为公司业务多元化发展和市场经营又增加了新途径。